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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噪音扰民 群众给民警点赞

2019/3/4 9:01:3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顾悦欣 王世恺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2月底,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花园所民警接到辖区一群众报警,称在小区内有一户正在装修,噪音已扰民。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刚到楼下,就听见了“撕心累肺”的电钻声,此时正是中午休息时间,小区楼下多户邻居被噪音吵得睡不着觉,聚在楼下向民警反映问题。民警了解情况后,首先对装修工人进行制止,随后立即对该户户主进行约谈。民警向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并责令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装修。该户户主表示,自己着急装修房子,确实没有考虑到左邻右舍的感受,对此表示歉意。

警方提示,居民楼内装修要避开休息时间,以免对邻居造成困扰。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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