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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跑路身份不详,三千工资追还是不追?

2022/8/4 14:50:0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李远银

本网讯(徐庆涛 李远银) 众所周知,到法院起诉一个硬性要求是要有明确的被告,若遇到身份不详而又相隔十万八千里的情况,债权人只能束手无策吗?近日,旬阳法院速服中心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办案经过

01案情背景 <<<<


一起索要工资的案件,办案人员接手后发现被告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均有误,经与原告电话联系,得知事情的原委。原来张某经人介绍在刘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一个半个月后刘某突然人间蒸发,拖欠张某工资三千元,而张某能掌握的确切信息只有刘某姓名及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其他不详。


三千元对别人来说也许不值一提,但对家住甘肃偏远山区的张某来说是全家几口人几个月的生活费,而若贸然从甘肃来旬阳要债,路途辛苦、费用高昂不说,还会面临找不到债务人的困境,故张某半年来一直在追与不追的思想旋涡中徘徊。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得知现在可以网上立案,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网上提交立案,但为了顺利立案将被告信息写的真假参半。

02处理过程 <<<<

办案人员听取张某解释后,对其出于无奈做出部分虚构被告身份信息的不当行为表示理解,决定助其一臂之力。经与派出所联系,确定该镇同名同姓人有三个,又与各村委会联系,最终锁定某村的刘某为确切的被告。

刘某对拖欠工资无异议,但认为债务已全部转移给总承包人,与自己无关。办案人员告知刘某,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债权人依旧有权向他主张权利。刘某又称自己承包工程失败后负债累累,自己吃饭都是问题,无暇顾及其他。办案人员进一步与其微信电话沟通,并联系村干部请帮忙做思想工作。

最终刘某通过微信转账将三千元工资转给办案人员,李某收到工资后激动不已,连连表示自己花了半年时间没要到的工资竟然足不出户就被要到了,到底是法治社会,为旬阳法院办案效率点赞!

旬阳法院速服中心工作人员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无论案件标的大小,一律一视同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穷尽一切方式做好调处工作,宁愿自己多跑几次路多打几次电话多做一些工作也不愿让当事人多跑路多花冤枉钱,及时高效满足不同地区当事人的司法需求,真正实现司法为民的宗旨。(陕西省旬阳市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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