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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法院的“法治大集”与一条行洪渠的“重生”

2026/6/10 9:33:18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兰翠翠

六月泾源,草木葱茏、绿意盎然,泾河碧水潺潺流淌,尽显生态宜居之美。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紧扣“全面绿色转型 共建美丽中国”核心主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织干警深入街头市集、扎根修复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案件回访”一体化专项行动,以精准普法筑牢生态法治防线。

赶一场“法治大集”,让环保法治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上午九时,泾源县城主干道旁,一间特殊的“法治摊位”格外醒目。没有商品展销,只有普法手册、便民咨询展台,泾源法院环资庭干警以接地气的“摆摊普法”模式,与过往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答疑。

“老乡,这张环保普法彩页收录了咱们身边的生态案例,您可以带回家看一看、学一学。”“行洪渠是守护群众安全的‘生命通道’,严禁随意倾倒垃圾、违规搭建构筑物……”活动现场,干警们一边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一边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深入浅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核心法律法规。重点围绕群众认知薄弱的“行洪渠”概念开展专项科普,清晰阐释行洪渠是天然河道、河岸大堤之间用于宣泄洪水的法定防护区域,反复叮嘱群众,行洪渠一旦被侵占、堵塞,将直接威胁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非小事,务必高度重视、自觉守护。

同时,现场特设“以案释法”宣讲环节。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结的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盗伐林木、失火等本地典型环境资源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身边故事,以案明理、以案示警,破除群众生态守法认知误区。“以前总觉得在防洪渠边种菜、倒点垃圾没什么影响,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还关系到整片区域的防洪安全。”现场的群众听完宣讲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本次普法活动累计发放生态环保普法手册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环境污染举报、生态损害补偿、环境公益诉讼等法律咨询20余人次。沉浸式、接地气的普法形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赴一次“修复回访”,让生态整治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干警们迅速奔赴一线,联合检察机关、环保部门及所属乡镇,对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的涉案行洪渠开展判后生态回访工作,实地核查生态整改成效。

该案中,涉案防洪渠长期存在建筑垃圾乱倒、违规构筑物侵占通道等问题,严重挤占行洪空间、影响行洪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泾源县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守“以案促治、以案促修”工作理念,通过多方联动履职、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精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推动问题彻底整治。此次回访,既是对案件整改成效的实地核验,更是以实景实例开展生态法治宣传,让群众直观感受司法护航生态安全的实效。

如今的涉案行洪渠已然旧貌换新颜:曾经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防洪渠道畅通无阻、排水功能全面恢复,彻底消除了汛期行洪安全隐患,实现了从“垃圾堵渠”到“渠畅水清”的蝶变。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泾源县法院在涉案区域醒目位置,设立“泾源县人民法院生态修复示范点”标识牌,标志着该行洪渠正式纳入全县生态修复示范建设体系。

“示范牌立在眼前,既是生态治理成果的直观展示,更是生态保护责任的鲜明昭示。”据泾源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介绍,该示范点将整合案件警示教育、生态修复治理、常态化法治宣传等多元功能,构建“生态破坏——司法惩治——生态修复——示范警示”的全链条治理闭环。同时,以真实整改案例为“活教材”,常态化开展现场普法,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不仅能严惩生态违法行为,更能守护辖区生态安全、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聚司法赋能之力,护航泾河源头长治久安

青山叠翠不语,泾水奔流为证。从街头市集的常态普法,到防洪一线的实地回访;从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到行洪渠域的生态蝶变,泾源县人民法院始终以精准司法履职,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环资审判全过程、落地泾源大地各角落。

让群众看得见法治力量、守得住安全底线、享得到生态红利,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初心与使命。下一步,泾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泾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区定位,以生态修复示范点为重要抓手,深度融合案件审理、生态修复、常态普法三项工作,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造福一方”的多维司法成效,以坚实司法力量守护泾源绿水青山、护航美丽固原建设。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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