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徐庆涛 杨进波) 近日,旬阳市人民法院神河法庭高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该案中,一方拖欠子女抚养费,另一方以此为由拒绝配合对方探望孩子,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妥善处理好案件,承办法官在细致了解案情和矛盾焦点后,认为只有打开双方心结,才能真正解决矛盾,若仅仅执行回抚养费,有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
因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知被执行人到法庭,从情、理、法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明法律。并且通过电话与申请人就孩子探望事宜进行沟通。
经过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就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达成一致,被执行人当场付清了拖欠的抚养费,并承诺按时支付今后的抚养费,申请人也保证会让对方探望孩子。
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寄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离婚后,仍应妥善安排子女抚养的问题,抚养子女的义务不仅仅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也是道德的基本要求,应该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多一份关爱、多一份保障,父母、社会各界都有义务保障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陕西省旬阳市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