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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警方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鸟鹰”

2022/4/13 8:54:09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柳黎黎 隋敏


本网讯 4月9日,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石湖沟派出所接到市民反映:其在黄椅山锻炼时发现有一只不认识的鸟,有点凶,看起来像老鹰,但其疑似受伤不能飞翔,请民警前来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仔细检查发现鸟的左侧翅膀耷拉着,已经受伤。于是,民警立即联系了宽甸野生动物保护站,将该鸟交付给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带走治疗、照料,希望其能够尽快恢复健康,早日回归大自然。后经反馈,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鸟鹰。

百科知识:鸟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是隼形目鸟类,是鸟中霸王、天空霸主,它体态雄伟、性情凶猛,动物学上称它是猛禽类。根据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所有的猛禽都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严禁捕捉、贩卖、购买、饲养及伤害。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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