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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示:虚拟物品直接网络交易需谨慎

2021/8/19 10:02:41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陶铸民

本网讯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兴起,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开销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规范各种购物平台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对健全,能够有效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依然要向广大消费者建议,在通过直接网络交易购买虚拟物品需谨慎。

什么是直接网络交易?

直接网络交易是指不通过任何网络销售平台,直接与经营者通过网上社交软件进行沟通,通过汇款或者微信、支付宝转账的形式直接购买虚拟物品。

这种形式有什么风险?

我们可以用一个案例进行比较。

未成年人甲在游戏平台上直接购买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家长发现后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收集证据后法院直接与游戏运营公司沟通,游戏公司很快退回了充值款项。

这是正常的虚拟物品交易。

而未成年人乙,在某社交软件上联系了销售者丙,并与丙达成合意,决定购买丙的游戏账号,在交易之后乙的家长发现了交易,并想要追回款项。但却发现丙已经注销了社交账户,追回之路困难重重。

从两起真实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跨过平台进行交易中,存在着许多隐患,让我们一一总结来看一看:

平台交易

直接交易

追偿主体

主体清晰,平台一般承担连带责任

交易者无法确认交易对象的身份,只能通过社交账户沟通

证据搜集

交易流程全程保存,相关证据易于保存和搜集

通过社交账户交流,一旦删除难以恢复,不利于证据搜集和保存

销售者资质

销售者资质有平台确认,一旦不具备销售资质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无法确认相关资质,难以核实。

发生纠纷

司法机关容易沟通调解和起诉。

难以确认当事人调解和诉讼,难度较大

执行难度

平台有注册资金,执行难度不大

个人财产及征信情况不明,执行复杂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保持警惕,若不慎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问题,也不要着急,要注意收集证据,保存交易信息和通信记录。如果是涉嫌诈骗或者其他犯罪情况的,要及时报警,如果是一般民事纠纷,也可到工商机关和法院维护自身权益。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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