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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4F”工作法推动 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升级

2021/8/17 10:14:29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韩冰

本网讯 正值《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凝聚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探索实施“风、扶、覆、锋”的“4F”工作法,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升级。

“风”—刮起《社区矫正法》学习“风”。阳谷县司法局坚持将《社区矫正法》学习贯彻落实贯穿整个社区工作,绷紧学习之弦,通过举办一系列培训班、组织“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开设“我来讲社区矫正法”课堂等方式,掀起《社区矫正法》学习热潮,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理解和精准掌握,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扶”—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阳谷县司法局坚持教育帮扶出实效,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实际先后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防汛安全、疫情防控知识专题培训,全力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杜绝推诿敷衍、拖沓应付,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一线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调查了解困难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营造良好帮扶局面。

“覆”—实现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阳谷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印发《关于成立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积极协调辖区派出所、教育、民政、人社等多方力量,实现了全县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教育监管网络体系。

“锋”—培育担当社区矫正榜样先“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教育整顿活动,阳谷县司法局积极号召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工作打上“扎实”、“专业”烙印,开展“积极做政治坚定、勇于担当、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社区矫正榜样先锋”活动,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新时期的新作为、新风貌,选树一批先进个人,以榜样力量辐射带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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