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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十大“新示范”

2021/5/18 10:07:2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肖波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肖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未来五年,深圳法院的奋斗目标是:紧紧围绕深圳五大战略定位,全面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勇担使命、接续奋斗,奋力实现各方面工作在全国法院当排头、作示范,力争2025年建成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2021年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努力作出十个“新示范”。

一是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出新示范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圳法院打造成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区。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在全市法院落地落实。

二是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上作出新示范

完善“诉源治理+繁简分流+社会化服务”工作体系,加快探索破解司法供需矛盾的深圳路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审判监督管理新机制。深入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审判精品工程,打造公正司法的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深圳品牌。

三是在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上作出新示范

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实施好广深两地法院合作协议,强化“双城联动”。争取设立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人民法庭。积极争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院落户深圳。完善涉外涉港澳台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推动粤港澳商事规则、法律制度对接,努力把深圳打造成跨境纠纷解决优选地。

四是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示范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城市。创新金融审判机制,助力深圳建设全球金融创新中心。扎实做好企业破产、个人破产工作,探索建立泛亚太地区破产重整中心。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推动深圳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

五是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上作出新示范

加强产权保护,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动建设一流法治政府。认真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六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作出新示范

优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妥善处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涉民生案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七是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上作出新示范

落实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努力攻坚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示范性改革项目。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积极推动相关特区立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八是在建设智慧法院上作出新示范

加快建成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打造智审、智执、智服、智管新模式。迭代升级“移动微法院”,大力推广在线诉讼,让群众真正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健全司法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机制,助力深圳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九是在打造一流法院队伍上作出新示范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质量+示范”建设。实施好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打造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化裁判水准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十是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作出新示范

坚决落实人大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拓展代表监督渠道,提高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参与度。邀请代表参加重大课题研究、改革项目论证,凝聚代表智慧力量,共同促进特区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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