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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检君说案:面对这个“混混”的多次敲诈勒索,他想出的办法是…

2021/4/20 11:24:5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深检君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深检君) 2003年3月,杜某在深圳市罗湖区,开了一家无牌小旅店。

虽然说,热火朝天的深圳,过来求职的络绎不绝,当时很多人都找这种小旅店住宿,但对杜某而言,小本生意,其实赚得也不多。

更可气的是,这种无牌小旅店,还偶尔有一些小混混专门来敲诈勒索。

有一个绰号“八哥”的,长期混迹在这一带,经常找这些无牌旅店要钱,收保护费,还耍赖耍横,有时不给钱他还带人将旅店一顿打砸。

2003年9月,“八哥”开口要杜某拿五万块出来,不然就会经常来揍他。杜某坚决不给,而“八哥”也真的安排人来打他,几次都被他侥幸逃脱。杜某觉得这样的话小旅店自己很难开下去了,于是转手给了自己的小姨子,自己深居简出。10月底,“八哥”又带人过来打砸了这家小旅店,要求杜某至少拿两万出来。

杜某还是不愿给,他跑到北京一是躲一躲这帮人,二是看有没有其它商机。

后来,杜某的小姨子觉得小旅店经营不下去了,又将旅店转手了。

杜某在北京,经常想着,如果回深圳要怎么报复一下“八哥”。

期间,他认识了一个老乡周某,周某才十八九岁,高高壮壮,很讲义气,手下还有一两个“小弟”。渐渐的二人熟络起来,有一次喝酒聊天时,杜某讲起自己在深圳开旅店被“八哥”敲诈欺负一事,并问周某能不能帮忙去深圳教训一下那个“八哥”?自己回深圳以后还可以带他们一起赚钱。

“没问题!”年轻气盛的周某,一口应承下来,并喊上了自己的两个“小弟”,收拾准备好,2004年8月,杜某带着他们回到了深圳。

2004年8月10日晚上,杜某等人乘坐的火车到达深圳,他们下车后,直接去了杂货后买了砍刀、折叠刀、钢管等,用报纸包好,分别拿在手上,商量了一下要狠狠揍一顿那个“八哥”后,便开始直奔主题。

沿着那一带走了一圈,杜某果然看到“八哥”正坐在一座大楼的门口,和别人喝着啤酒。乘着“八哥”没注意,杜某等人悄悄围上去,绕到“八哥”的背后,顿时,棍棒齐下,“八哥”被打倒在地,乱局之中,他们又用刀砍“八哥”的手脚。

旁边的人群、和“八哥”喝酒的人,吓得一轰而散。见揍得差不多了,杜某等人也四散逃离。

这时,大楼门口的人再围上,拨打了报警电话。而“八哥”被送到医院,后来抢救无效,因静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另一边,杜某和周某等人分开之后,又给他们买来火车票,让他们先回了北京。之后,周某听说“八哥”被砍死亡,大家赶紧分散逃匿。

很快,杜某和周某的两个“小弟”被抓获。

2005年,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结合他们在这起刑案中的地位、所持的器械,以及被害人本身的过错等,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分别判处周某两个“小弟”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三年。

而周某,一直在逃,直到2020年6月,这已是案发16年后,民警在东北才将周某抓获。


2020年11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周某提起了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周某在作案过程中,积极实施伤害行为,持砍刀砍中被害人的右下肢,造成其腘动、静脉断裂,是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结合案件相关情况,近日,法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回头来看,试想一下,当年杜某的无牌旅店经常被人敲诈勒索,作为受害人,如果他积极寻找法律的帮助,正确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则“八哥”等人自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或许,杜某的无牌旅店也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但做些小本生意的他,不会被逼得走投无路。甚至,他转行做其它生意,踏实安稳经营,可能会越做越大。

试想一下,当年如果杜某向周某诉苦后,周某能提醒他去寻求警方的帮助,退一步讲至少自己不卷入其中,而不是出于江湖义气果断答应帮忙出气,又何至于让几个家庭陷入刑案的悲剧?自己潜逃十六年,依然在恢恢法网之下,落了个无期徒刑,付出的几乎是一辈子的代价?

试想一下,当年周某的两个“小弟”,大脑稍微清醒理智一点,趁着年轻多干些正事,不要跟在“大哥”后面学什么古惑仔,又何至于身陷牢狱?

当然,小混混“八哥”对整个事件的引发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这个世上我们不排除会遇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人、委屈堵心的事,记住一定要有基本的法治意识,学会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切忌受害人变成被告人。无论在哪里,知道敬畏法律,遇事冷静一些、理智一些,都是不会错的。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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