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一瓶啤酒成酒驾上路被查后悔迟
2021/2/9 15:28:2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
2月8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在夹江收费站开展“冬安行动”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2时51分许,按照大队“冬安行动”夜查行动工作部署,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夹江收费站设卡执勤夜查,一辆川Z籍小型普通客车靠在匝道内,后方车辆在经过该车时纷纷避让。民警上前查看情况,驾驶员自称车没油了,无法行驶。民警与驾驶员进行沟通,发现驾驶员说话大大方方,不过敏锐的民警从车窗处捕捉到淡淡的酒气,便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驾驶员立刻从副驾驶抽出一包湿巾,并笑嘻嘻地对民警讲到“警官,那可能是因为我刚用了酒精湿巾,不信您可以闻闻”,边说边将湿巾递到民警面前。确定驾驶员手中湿巾为酒精湿巾后,并未打消民警疑虑,民警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区域准备进行进一步检查。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王某某进行吹气检测,驾驶员却来来回回不配合民警的检测,民警质问道,今晚是不是喝酒了?再不配合便带你去抽血。见民警态度坚决,驾驶员只好配合,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3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证据面前,驾驶员王某某承认了违法事实,并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当日乐山亲戚邀请他和老婆到乐山过年,晚饭时自己喝了一瓶啤酒。饭后,准备到夹江去看望朋友,他也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但认为自己酒量大、车技好,不会出什么问题,况且又快过年了,夜间应该没有交警检查,便心怀侥幸载上妻子驾车到夹江去看望朋友,刚准备出夹江收费站时,发现有交警在检查,便将车停在匝道内,慌称车没油了,无法行驶,以为可以应付搪塞过去,哪知还是被交警揭穿露了马脚。
王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表示追悔莫及。民警对王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他将面临1000元至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在此提醒爱喝酒的驾驶员,千万不要自信酒量大,以为酒后休息一段时间,身体内的酒精含量就可忽略不计。实际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请大家切勿心存侥幸,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