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 尹雪梅):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落实疫情防疫和审判执行“两手抓”要求,2月19日上午,石泉法院池河法庭将封闭的审判法庭“搬”至空旷的庭院,妥善化解一起涉民生案件。
2014年9月,被告刘某雇佣原告徐某承建房屋,房屋建成后,被告刘某即时装修搬家入住。后结算时,刘某向徐某出具工资欠条一份。该工资款虽经徐某多次催收,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徐某于今年1月诉至法院,讨要工资。此案原定于2020年2月15日开庭,因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推迟开庭审理时间。庭前,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与原、被告沟通,被告坚持要求开庭当面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均是石泉县本土人,双方均无外地旅行史。为了及时保障原告的权益,便通知原、被告当面解决纠纷。
2月19日,法院对当事人测量体温后,审判员、书记员和原、被告双方带着口罩,间隔一米坐在空旷的庭院内调解。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半小时内迅速化解。被告主动履行。
“这份工资被告拖欠已有一年之久,多次讨要无果。现又处于肺炎疫情期间,没有收入,家庭经济紧张,多次找到法庭请求尽快解决纠纷。没想到法院用特殊的开庭方式帮我们讨要工资,心里有点小感动。”原告徐某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石泉法院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调解案件,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双推进,让正义在疫期"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