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创建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石泉法院巧用微信速调一起案件
2019/9/25 16:02:3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 作者:徐庆涛 朱小莉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 朱小莉):近日,石泉县法院民庭法官借助手机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减轻在外地工作的当事人奔波之苦,“远程”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2017年,原告吴某夫妇租赁被告张某的房屋及门面经营餐饮,租期三年按年度支付,一年后被告餐馆歇业,被告外出并一直未向原告支付下欠租金,原告将吴某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经多次和被告联系,被告均未如约领取诉状。无奈,书记员通过微信将传票、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送达至被告。庭审当天早上,被告以人在外地不能赶回来为由向法官申请延期开庭。电话沟通中,主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的现状,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原告通知到场、将被告加为微信好友,在微信中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沟通,将双方协商好的协议通过微信发给当事人,并敲定细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将调解笔录邮寄给当事人,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内将调解协议打印并签字后寄回法院,再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至此,这起案件以微信沟通的方式圆满审结,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新媒体时代,石泉法院也在与时俱进,运用创新思维为群众排忧解难。近年来,石泉法院在办案中多次采用通过微信进行送达、和当事人沟通答辩、调解意见的做法。与传统的调解相比,该方式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障碍,便于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相互联系,降低诉讼成本,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