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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法院配合最高法院完成对死刑犯远程视频提讯工作

2019/8/27 10:36:5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赵维锋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 赵维锋):8月22日上午,石泉法院通过全国法院专网远程视频系统,在该院视频会议室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对杨某康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了死刑复核提讯。石泉法院全程提供视频对接联调、提审场所、安全保障等服务,实现了死刑复核远程提讯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无缝对接。

8月21日下午,石泉法院接到安康中院紧急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远程视频在石泉法院提审死刑犯。接到通知后,石泉法院主要领导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办公室和法警队分别牵头负责视频联调、场所配备和安全保障服务,刑庭等其他庭审做好随叫随到应急保障工作。
8月22日上午9时25分,最高院远程视频提审正式开始,远在北京的最高法院刑庭法官在大屏幕上和被告人杨某康进行了“面对面”的实时讯问,通过屏幕,双方清晰可见,音频传输稳定顺畅。审判法官对有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仔细倾听被告人的每一句陈述和辩解。对话准确无误跨越时空及时传送,书记员进行同步记录。

提审结束,最高法院书记员将现场讯问记录通过传真及时传至石泉法院,由石泉法院工作人员打印后交给安康中院书记员,安康中院书记员向被告人杨某康宣读笔录并核对签名。该签名确认的笔录,通过传真,再度传给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整个远程视频提审用时约45分钟。
被告人杨某康因故意杀人被安康市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康未提起上诉,后经陕西省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死刑复核。
据悉,自开启远程提审系统以来,石泉法院已顺利完成3次最高院远程视频提审保障工作。期间未出现任何失误和差错,受到最高院和省市法院好评。
后记:根据法律规定,死刑均须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没有开通视频系统的情况下,最高法院、省高院的法官需要奔赴全国、全省各地复核、提审,耗时耗力。
而“视频提讯”打破了传统庭审模式,完全依托了现有的法院专网,利用远程视频技术,既实现了足不出户就可以审理异地案件、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省了诉讼成本,也可以保证法官“当面”提审核实案情的真实性,保证庭审过程的公开、公正。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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