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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军,石泉县人民陪审员

庄严宣誓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5月7日下午,我有幸到石泉县人民法院参加了“石泉县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当从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冉龙华手中接过任命书时,心情很激动。在认真阅读《人民陪审员法》后,感到这份担子沉重而又光荣。

经过随机抽选、考察及人大任命等多个环节,我有幸成为石泉县68个新任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听说人民陪审员在开庭时坐在审判席上,参与案件审理,静听诉讼问答,我充满期待。通过学习,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也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有力保证。更是人民群众参与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

在宣誓仪式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家斌发表了讲话并对人民陪审员提出的工作要求。通过学习,我认为只有做到以下几点,才能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一是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在陪审工作中会涉及到民事、刑事案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提出符合法律法规也适合解决问题的相关意见。
二是牢记政治责任。人民陪审员是法律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事求是的审结每一桩案件。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参与此项工作。
三是强化职责意识。参与陪审工作架起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责履职,严格保守相关机密,并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