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首例涉恶案件今天开庭!
2019/3/1 16:27:4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郭程 李青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 郭程 李青):2月27日上午9时30分,石泉法院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张某、魏某等三人寻衅滋事案,并进行了网络直播。据悉,这是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被告人的亲属及社会各界人士共60余人参加旁听。由于案情复杂,证据较多,预计庭审需要两天。


60余人旁听的审理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李某、张某、魏某以维权为幌子,采用网络发帖、信访举报等方式,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且三被告经常纠集一起多次寻衅滋事,其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应当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前准备
石泉法院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向各被告人、辩护人送达了起诉书,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办案团队全体人员放弃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对该案的全部卷宗进行查阅,并对该案200张审讯光盘进行了观看。
庭前会议现场
为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石泉法院还召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开了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了解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为案件公正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庭审现场
两长同台

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善斌出庭支持公诉(左)
县法院院长单福东担任审判长(右)
庭审中,主审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认真耐心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护双方的诉讼权利,逻辑清晰,秩序井然,气氛庄严。当天下午休庭后,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又前往双喜村察看了现场。庭审结束后,石泉法院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现场勘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