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 姜凯涛):近年来,随着党的扶贫政策不断普及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村贫困户在帮扶下,得以搬出原本破旧不堪的老房、危房,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居。

然而,有这么一位贫困老太太,她想要把老宅新修的梦想,却屡屡遇阻!
石泉法院饶峰法庭妥善审理了这起涉贫案件,并且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和这位老太太以及她的房子,结下了不解之缘。
事情要回溯到2017年夏天。石泉县城关镇古堰社区七旬的贫困户聂某某颤巍巍地携一纸诉状来到饶峰法庭。
原来她和已故丈夫之前居住的旧宅原本是丈夫之弟汪某的。十多年前,丈夫与汪某在村组干部的主持下,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将此房屋转让给自己丈夫。但汪某一直没有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并且丈夫汪某近期声称当初与哥哥在村委会的公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不假,但是是在汪某酒醉意识不清的时候签订的。
不但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没有经过当时仍旧与汪某有合法夫妻关系的汪某前妻刘某某的同意,应属无效。
自己居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归属发生了纠纷,这让聂老太很难接受。幸好有村干部及时为她指路,让她到饶峰法庭去起诉。
饶峰法庭庭长牟道彬受理此案后,认真审查了有关证据材料。认为本案如果巡回审理的话,能很好地起到普法教育作用,对这种农村常见的房屋土地买卖协议纠纷的妥善化解也有指导意义。
遂于2017年7月11日,在城关镇政府会议室巡回审理了此案。庭审时,近百名城关镇村组社区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到场旁听。

诉讼过程中,被告汪某聘请了律师,而聂老太因为家庭贫困,无力聘请代理人。自己文化水平也低,无法顺畅表达自己的意思。针对这种情况,法庭主动为其与镇司法所联系,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人员。
经过原被告双方的唇枪舌剑以及法庭到现场的勘验,法官认定该房屋的买卖协议是在村组的主持下达成的,理应有效。
同时该房屋系汪某在婚前就分配到的祖产,汪某有权自行处置无须得到配偶认可。最终当庭判决聂老太亡夫与被告汪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汪某须在判决生效后协助聂老太办理房屋过户转让手续。判决后汪某不服,又向安康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被依法驳回。原判决至此生效,聂老太的房屋归属也得到了明确。

到了2018年4月,忙碌的法官们都已经淡忘此事,却不料聂老太太再度来到法庭找到了庭长牟道彬。
原来老太太在房屋权属纠纷解决后,又在村镇干部的帮扶下,获得了扶贫资金,准备在选好的宅基地上重建新房。
然而,她的房屋新址虽位于国道边上,但修建房屋时工程车辆通行的道路却被旁边早已建成的某民用加油站的院墙隔断。要建房就必须拆除一段院墙以供各种施工车辆通行,否则将极大的加大施工成本和时间。
加油站一方安全考虑,不允许聂老太雇请的施工队在自己的院墙上开辟便道进出,聂老太对再次束手无策。于是,她又找到饶峰法庭,希望法庭能帮自己解决施工借道的问题。

牟道彬在审查了有关材料后认为,聂老太的宅基地已经留有供日常出入使用的通道,为了施工要拆除加油站的一段院墙,需要经过加油站一方的同意。
而加油站同意拆墙借道是情分,不同意也是为了防火安全着想于法于情都无悖,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畴。
为了让聂老太这位期盼了新房十多年的贫困户及早搬进新房,并且少付出建房成本,也为了避免日后出现邻里间的纠纷。牟道彬与古堰社区联系,在社区调解委员会亲自主持了,对聂老太建房借道一事做调解工作。
在社区调解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加油站同意施工队拆除己方一段围墙作为施工出入通道,聂老太保证在建房完成后恢复加油站被拆除的围墙,保证地面道路的完好。
至此,围绕聂老太太房屋的两起纠纷,最终在法院的公正裁判和倾情调解下,先后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聂老太太期盼已久的新居,也开始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