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年迈母亲谁来养 人民调解来帮忙
2019/2/18 14:11:5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赵博洋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宁夏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由于农村地区长久以来由儿子养老的风俗习惯,导致赡养纠纷多发,2月18日通贵司法所一大早就处理了一场赡养纠纷。
年近80的杨大娘近来身体越来越差了,而且还是一位聋哑人,虽然儿子为其购买了养老保险,但是却在照顾老人日常起居上出现了矛盾。大女儿常年在外打工,二女儿因车祸导致残疾,儿子和儿媳租住在市区也无暇照顾老人,三人为了母亲的归宿争执不下,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专职调解员王生俊根据三人的实际情况为他们提出了两种方案:一、将母亲送到养老院,三人共同承担费用,定期由两位女儿将母亲接回家为其洗澡;二、母亲由二女儿照顾,大女儿和儿子每月将赡养费交给二女儿使用。在多番讨论和思考后,大家认为第二种方案最为合适,在照顾老人的同时也能在经济上对二女儿进行适当的帮助。于是三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且大女儿和儿子当场将本月赡养费用支付给了二女儿,一场赡养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