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宁夏讯:缠绵多月的一起工商赔偿纠纷,在中山南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多番努力下,终于于年底画上圆满句号。
早在去年十月份,马某就拖着病躯来到中山南街司法所寻求帮助,申请协调解决他的工伤医疗费用,同行的还有工头王某。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才终于理清事情原委:
王某受雇于马某参与一项水暖工程改造,但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手锯伤,马某当时便将他送至国龙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并支付了当天的医药费。为了方便家人照顾,王某回到吴忠继续治疗,但此后费用马某不愿承担,并认为医药费应由老板刘某承担。
此时又牵扯出另一当事人刘某,据马某所言,此项水暖改造工程虽说是刘某转包给自己的,但彼此间既无协议又未履行约定条款,因此认定自己与王某一样,和刘某属于雇佣关系,相应的这医药费当然得是老板刘某承担。
但刘某强调,当时二人口头协商将工程转包,转包费也早已支付,只是当时微信支付没有立下凭据,导致自己非常被动,实在无奈。
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说和。
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到农民工躺在医院等钱治病,可医药费毫无着落,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心中打定主意,首先要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不受损害,将争执不休的双方当事人叫到司法所分别调解。
首先再次申明了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作为老板当以大局为重,信守职业道德;再次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先放下自己的利益,伤者是第一位。双方都是明事理的人,只是一时因权责未辨明导致事情无法妥善处理,这下才意识到将伤者放到医院置之不理确实不合适,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马某与刘某究竟是否承包关系,经多次调解,最终协调医药费和误工费各承担一半,让农民工安心在医院养病,三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事后,刘某多次到医院看望伤者王某,还送去了营养品,王某及家人深受感动,自此结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