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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法院:司法救助通过网络直播接受社会监督

2018/12/26 15:04:21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青峰 贾菲

中国法院网讯 (青峰 贾菲)  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公开透明,提高司法机关公信力,12月20日上午,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就李某、王某、丁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三起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讨论评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是该院首次举办的司法救助听证会,也是陕西法院系统首例通过网络直播的司法救助听证会。

申请人李某之子于2015年3月24日在网吧上网时,被精神病人刘某击打头部,导致当场死亡,经法院判决刘某监护人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20.6万元,事发后刘某被送往精神病院强制医疗,其监护人外出务工后去向不明,被执行人无经济能力,案件难以执行,申请人年老体弱多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申请人王某之夫因交通事故身亡,经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赔偿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30.7万元,被告人已65岁,属低收入家庭,无房产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3万元后,无力赔偿剩余款项。申请人因事故精神受到打击,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

申请人丁某之夫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为未成年人,经法院判决被告和其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3万余元,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为本村贫困户,家庭仅有住房为危房无法居住,父子二人外出务工后无法联系,案件难以执行,申请人家庭系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无生活来源。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审理执行情况和司法救助工作相关机制向到会的委员代表做了介绍,申请人详细介绍了家庭情况,并陈述了申请司法救助的理由,合议庭认真审核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与会的代表委员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救助标准,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公开评议,一致建议城固法院对申请人作出适当的司法救助。

对刑事案件受害人、被害人近亲属和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案件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是司法机关执法办案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依法及时为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将一定程度解决陷入困境当事人的急迫困难,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此次公开听证改变了以往书面审查决定救助的内部运行模式,让代表委员们近距离接触司法救助工作,拉近了与社会的距离,使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彰显司法公信力。

“邀请代表委员公开评议司法救助案件,是我院贯彻执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一项创新举措。下一步,我院将依托审判信息公开,让更多的群众代表参与评议,把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该院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咏枝表示。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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