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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领航丨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⑤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的总依据

2026/9/2 9:26:4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党章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引导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标尺校准方向、担当尽责。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党章。李群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把尊崇党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这一重要论断,精准界定了党章在党的建设、党内法规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从党的一大制定党纲、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党章起,党章始终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指导作用。始终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深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遵循。

深刻把握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的定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科学的党章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上和思想上一致、组织上和行动上统一的重要保障,也是党存在、发展和夺取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这种根本大法地位,集中体现在三个层面——

从党章内容的根本性来看,党章对党的根本问题作出了全面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这些内容涉及的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根本性问题,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决定了党章是“总章程”而非“分章程”,是“根本大法”而非“一般法规”。

从党章制定修改程序来看,党章是全体党员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章最大限度凝聚全党智慧、反映党心民心所向,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新时代以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写入党章,就是新时代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为党章注入了新的时代灵魂,使党章始终成为指引党前进方向的旗帜。

从党内法规体系的位阶来看,党章具有最高效力。党章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代表党的最高意志,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最高、效力最高、权威最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这清晰划定了党章在整个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地位。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锚定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目标,推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跨越。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以党章为根本”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一切党内法规制度的源头”“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这意味着,其他一切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都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必须对标党章、源于党章、落实党章。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通过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专项部署、陆续编制实施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系统推进,体现“依党章立规、依党章治党”的制度逻辑。2013年,第一个“五年规划”确立“以党章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开启了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进程。2016年,第一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及《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确立“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从架构层面夯实了党章的统领地位。2018年,第二个“五年规划”进一步丰富“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的目标表述。2023年,第三个“五年规划”要求“把党章党规实施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调党章既是建章立制的根本依据,也是制度执行的根本遵循。

优化横向布局,完善“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架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党章为根本统领,全面落地“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其中,“1”即党章,是整个体系的核心统领;“4”即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各有侧重、协同发力。党的组织法规对标党章组织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相关规定,规范各级党组织设置、权责与运行机制,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管党治党组织根基。党的领导法规紧扣党章明确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细化党领导各领域事业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围绕党章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健全党的各方面建设的制度体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监督保障法规落实党章纪律监督、权责约束、党员权利保障要求,构建监督、考核、问责、保障闭环机制,严明纪律规矩、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完善“1+4”体系,党章原则要求全面转化为全域覆盖、系统集成的管党治党制度布局。

贯通纵向层级,构建以党章为统领、位阶清晰的权威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总章程,是总规矩。党的制度是从党章开始的,党章是一切党内法规制度的源头。决不能背离这一点。”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构建起以党章为统领、层级清晰、上下贯通的法规体系。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等作出基本规定。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的要求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是党章和准则、条例精神在操作层面的细化延伸。由此形成了纵向贯通、层层细化的制度链条,确保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层级分明、权威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治理效能之好前所未有。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372部,在横向板块上覆盖全面、协调配套,在纵向位阶上层次分明、上下衔接,总体上实现了有规可依。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我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把党章要求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不论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要做合格党员,学习贯彻党章都是第一位的要求”。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对我们这个拥有一亿多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章规定转化为管党治党、履职尽责的自觉实践,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党章学习教育,筑牢尊崇党章的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把握总纲的核心要义,弄懂条文的制度要求,做到知其然;还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要通过这样的学习,把党章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

自觉遵守党章各项规定,以党章规范党组织运行和党员言行。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作出决策、履行职责,必须严格遵循党章规定的组织制度、议事规则、权责划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四个服从”,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

严格贯彻党章制度要求,依托党章推进管党治党常态化。贯彻党章重在落实。依据党章规定,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构建层层传导的责任链条。在重大改革、重要工作推进中,以党章作为根本评判标准,检验举措是否符合党的性质宗旨、是否契合党的根本制度。坚持以党章引领配套党内法规落地执行,在制定实施细则、配套制度、工作流程时始终对标党章精神,确保所有制度举措不偏离党章本源。

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尊严,强化党章执行监督问责。维护党章权威,必须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全党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级纪委要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新征程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吕品,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心得
模范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百余年来党的各项纪律规矩,无一不源自党章。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模范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做到依党章履职尽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认真学习党章,对标党的根本大法锻造铁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以更高标准学习党章、更严要求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在维护党章权威上走在前、作表率,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这样才有底气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维护、执行党章。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学习党章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常修课”,建立常委会专题研学、支部主题党日常态学等机制,推动逐章逐条学习、入脑入心践行。坚持正面引领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活动、定期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言行守党章、履职护党章。

自觉贯彻党章,因地制宜推动法规制度细化落地。我们立足县域治理实际,对照党章和上位法规制度,逐条梳理需要基层承接配套的“任务清单”,确保法规制度各项规范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比如,针对巡察工作,我们对照党章关于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上位法规制度,结合县域巡察工作实际,配套制定完善巡察报告质量评估办法、巡察整改督导评估及问责办法等7项制度,对巡察准备、进驻了解、问题底稿、报告形成等进行细化规范,确保巡察方向不偏、有力有效。

从严监督执纪,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章权威。我们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评估,对执行不力的约谈主要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对执行党章搞变通、打折扣的严肃问责,以刚性追责推动刚性执行,确保纪律要求落地见效、令行禁止,切实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江西省武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黄志)

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章权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和总源头。山东省冠县纪委监委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既认真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又严格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落实好党章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用党章指导和规范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我们立足县域工作实际,严格对标对表党章要求和党内法规制度规范,不断细化监督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在基层真正落地落实,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章权威。

坚守政治属性,以有力政治监督推动践行“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根本属性。我们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根本任务,对标党章对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的根本要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紧盯“国之大者”,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民生领域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找准监督切入点,把践行党章要求贯穿项目推进、政策落实、服务保障全过程各环节。

聚焦“关键少数”,以重点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是党章明确规定的纪委工作内容,我们把“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干部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干部监督谈话机制,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中层关键岗位干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履职提醒。紧盯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等基层关键群体,以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为抓手,明边界、立规矩、划红线,推动各级干部自觉尊崇党章、严守党内法规、规范履职用权。

健全贯通机制,以监督合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持以党章党规为依据,整合监督资源,不断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党委巡察、党政督查、群众监督等贯通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成果共用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冠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徐百祥)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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