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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圣祥
近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7起网红网店偷税案件,涉案主体覆盖网络主播、个体网店、线上培训企业等平台内经营主体,其中不乏一些小有名气的网络主播和网店,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依法查处网红、网店涉税违法案件,历来是平台经济领域税收监管的重点。此次曝光的4起网络主播逃税案件,一个共同点是“高流量低申报”——涉案主播直播间热度高、带货流量大,甚至常有粉丝打赏,可这些主体的纳税申报数额却很低,与真实的商业热度形成强烈反差。
现实中,一些主播涉税违法手段看似花样翻新,实则万变不离其宗:要么通过私人账户收款,将收入隐匿起来不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要么通过注册无实质经营的空壳公司,将本应适用较高税率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成经营所得,妄图适用更低的税率。更有甚者,在东窗事发前火速注销登记,企图通过“逃逸式”注销金蝉脱壳。殊不知,在以数治税背景下,税务部门通过打通数据壁垒,精准比对多方数据与申报纳税信息,让任何“高流量低申报”的伪装都无异于掩耳盗铃,最终只会原形毕露。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曝光的网红网店涉税违法案件,都发生在2020年至2024年,也就是《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施行之前。很多平台内经营者此前曾心存侥幸,认为新规落地前的逃税行为似乎可以既往不咎。事实上,认定是否构成逃税的核心法律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而该法明确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适用的是无限期追征规则。同时,涉税违法责任追究与经营主体是否存续并无必然关联,注销从来都不是逃避纳税的合法屏障。换言之,逃税违法行为只要存在就没有“安全期”,不要指望过了“风口”就会没事。
需要明确的是,网红、网店逃税行为,对行业秩序的侵蚀,远超个案本身。守法经营者依法纳税,承担着正常的经营成本;违法者却通过逃税手段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势必挤压合规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税务部门常态化曝光此类案件,其深层用意不在于“罚”而在于“治”:监管不是打压,而是让相关主体建立“违法必被查”的稳定预期,让合规经营成为行业自觉,从而推动平台经济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粉丝体量不是偷逃税款的护身符,依法纳税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在违法事实面前,任何流量光环都黯然失色。“高流量低申报”看似是精明的操作,实则是自欺欺人,最终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也警示广大平台企业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必须依法如实报送涉税信息,依法依规履行纳税义务。
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需要不断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从严查处“高流量低申报”等逃税案件,意义不止于惩戒个别违法主体,更在于守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净化平台经济营商生态。随着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持续落地、跨部门数据共享持续完善,平台经济涉税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试图依靠信息差偷逃税款终将无处遁形。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才是平台内经营者最靠谱的长红密码,也是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的坚实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