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意见和典型案例
2026/1/8 10:03:0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孙陈亦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见习记者 孙陈亦) 1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见四版)及8个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全文见三、四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徐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江苏海事局局长缪昌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答记者问见四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
“这是人民法院首次通过执法司法协作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体系化构建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王淑梅介绍。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协调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以“海事法院﹢海事系统”为主体,联动当地人社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形成“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截至2025年12月,全国范围内共设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覆盖全国沿海、长江流域和其他内河水域。
《意见》围绕“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推动各级法院与各级海事行政机关协同发力,明确强化源头预防、突出调解优先、提升调处效能、优化功能布局、深化信息互通、加强人才培养等六项具体任务,提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强化宣传推广等四项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起协调联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水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水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
与《意见》同步发布的8个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涵盖船员劳务、人身损害、港口作业、海上交通事故、外籍船员遣返、船舶碰撞损害、船舶买卖与登记等多种案件类型,集中反映了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在专业高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方面的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