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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实践与思考

2022/1/21 10:22:51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李刚 孙晨语

本网讯(李佳芳 李刚 通讯员 孙晨语) 办公用房是党政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物质保障,规范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内容。近年以来,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专业服务、质量服务、满意服务”理念,扎实做好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切实做到监督管理到位、保障服务到位,按照职能职责及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做好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维修等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面临的问题和难点仍比较多,如何逐一突破,全面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管理、规范管理,为机关提供高效服务,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集中统一管理现状

(一)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宜宾市建城历史悠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宜宾城市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导致现有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点多面广。根据2021年对市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计226个市直部门办公用房调查测绘和统计,现有市级办公用房地址坐落120余处,土地面积47.6万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党政机关自有53.4万平方米,面向社会租/借3.6万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7.8万平方米,使用面积19.5万平方米;附属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

(二)集中统一管理主要做法及成效

1.以制定办法为根本,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体系。一是制定了《宜宾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要求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维修管理、统一物业管理,使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第一次在宜宾得以“落地”;二是制定了《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暂行实施办法》,明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对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实现办公用房监督检查的集中统一实施。三是全面梳理办公用房管理流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从严规范办公用房周转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公用房配置、租用、维修和临时周转保障办事流程,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办事指南,使宜宾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以明晰职能为引领,合理界定办公用房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一是横向边,明确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和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反复沟通协调,厘清办公用房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由发改部门负责办公用房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财政部门负责办公用房租金、建设资金等有关资金保障和监督检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权属统一登记、配置、处置等管理;市委办目标绩效办将办公用房管理纳入目标考核等,基本建立了办公用房产权政府所有、部门分工监管、机关单位使用,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互统一、相互制约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二是纵向下,明确了各级办公用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市级机关和参公单位办公用房由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规划、调配、处置等管理;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由其主管机关负责管理;各县(区)参照市级管理层级执行。

3.以清理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回头看”和专项巡检考核等一系列举措,全力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一是对修建楼堂馆所情况开展清理检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以来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并对各类楼堂馆所和技术业务用房全面开展自查,以建设程序、规模、内容、标准为重点对已批在建、已批未建相关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严格按照“双控标准”即“单间不超、总量不超”,清理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同时,还建立了《党委巡察机构与党委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和《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暂行实施办法》等,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办公室超标使用“回潮”。通过清理整改,办公用房严格按标准使用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这为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4.以统一调配为重点,加大办公用房集中统一配置和集约节约使用。实现办公用房统一调配,是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大部门之间的统筹调剂力度。全市通过合理调配使用搬迁腾空、腾退清理办公用房,大大提高了办公用房的集中度。仅“十三五”期间,市本级就完成了5.21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的统筹调剂和资源整合,实现会议室等服务用房和公共设施共享共用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系统内的统筹调剂力度。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市住房保障中心腾退的465平方米办公用房用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将市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腾退的178平方米办公用房用于市项目管理中心办公。每年可节约130余万元租金支出。同时,系统内集中办公,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和办公效率。

5.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夯实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工作。信息化是实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精细化管理的有力载体,也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现代管理的要求。一是完成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部署。部署了集“智能地图、基础台账、配置管理、维修管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数据上报”等9大功能模块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存储结构化、数据分析智能化、网上办公标准化;二是完成机关办公用房调查测绘统计工作,建立完备的数据档案。宜宾市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全面开展机关办公及技术业务用房调查测绘统计工作,建立准确翔实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数据库,准确掌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和基础数据统计,提高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效率,实现办公用房的长效、智能和动态管理,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6.以绩效评价为导向,扎实推进办公用房专项巡检考核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宜宾市积极制定政策,扎实推进巡检考核。一是制定出台《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暂行实施办法》共6章18条,包含总则、主体及责任、范围及内容、方式及程序、监督与管理、附则等内容。在《办法》中创新建立办公用房巡检考核约谈制度,分类分级约谈整改,丰富巡检考核整改措施。二是扎实推进巡检考核。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开展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实地检查办公用房1653间,实现县级领导全覆盖,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将巡检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分依据,确保办公用房使用合规有序。

二、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问题

党的十八大后,办公用房作为党中央八项规定内容之一,提到了重要的位置,成为历次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自2013年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整改以来,宜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得到了市领导和省局的高度重视并予以肯定。但在推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迈向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轨道上还面临一些问题。

1.办公用房布局分散,集中度低。一是办公用房老旧,功能不完善。我市现投入使用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较为老旧,2000年前的28.5万平方米,占比50% ,2000年至2010年有9.3万平方米,占比16.3%多,2010年以后19.2万平方米,占比33.7%,2010年以后投入使用的多为技术业务用房。部分位于老旧商业中心、部分位于居民小区内,功能欠缺,交通拥堵,环境嘈杂,配套不足,难以满足群众便利办事和机关规范管理的基本需求。二是办公用房分散,管理成本高。目前,宜宾市除中山街集中办公区、蜀南大道集中办公区、龙湾路集中办公区和蜀南大道第二集中办公区相对集中外,其他办公用房跨江零星分布,相互间隔较远,集中程度很低,配套附属设施难以实现共享,管理成本投入较高,集中统一管理面临客观困难。三是房屋闲置与租用并存。从统计的信息看,存在一方面自有用房闲置或出借,一方面又租用社会用房的情况。存在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快,机关单位需要就地就近提供高效服务,但存量办公用房位置较偏、维修投入高、基础设施配套差。

2.办公用房历史局限,问题复杂。一是闲置办公用房较多。经过多轮清理腾退和多次巡检,加之市级机构改革,宜宾市市级机关陆续整栋腾退位于交通不便、老旧破损的办公用房,盘活使用难度大;二是出租出借不规范。由于历史原因,部分部门将办公用房跨层级出借给县区或下属国有企业使用。因存在业务管理或机构改革等历史原因,现实腾退难度大,规范纠治困难;三是部分团体占用办公用房。因部分团体中、省和市的体制不同,导致团体使用办公用房适用规定有差异,如市作协,在省级列为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也要求市级保障市作协办公用房,但市作协作为社会团体,不符合保障条件。

3.办公用房基础薄弱,管理困难。一是权属不统一,各项工作推进受限。权属统一是开展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通过推进办公用房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强化统一配置、实现调余补缺、解决“苦乐不均”等具有重大意义。宜宾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各单位,办公用房自有自用的思想根深蒂固。二是信息化管理滞后,工作精准度低。当前,宜宾市已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但仍需要在运行中完善和提升,在信息系统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智能性上更新升级。虽完成了办公用房调查测绘,但与信息系统还未完全融合,需要不断检验、调试和修正,才能实现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的精准度。三是管理部部门合力不够,工作推动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作为中央八项规定重要内容之一,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部门力量的整合还不够,常常出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独自推动,难度很大,需要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规划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参与,实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

三、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对策和建议

宜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应创新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思路,整合多元管理主体,丰富“信息化+标准化”手段,实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化、标准化、均等化和精细化管理。

(一)强化整合,构建集中统一管模式

推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新突破,需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各职能部门达成共识、凝聚合力,明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协同,重要事项会商,重大事项参与。在管理架构上,建立办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成立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改、财政、住建、自规和监察等部门组成的“1+N”的办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分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市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重在行政区划内办公用房宏观决策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用房规划建设、调配处置和资产盘活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横向协同的管理模式,推进办公用房的整体性系统化管理。

(二)建章立制,建立集中统一管理标准

围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宜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际情况,建立配置、租用、维修等管理制度,制定租金、维修定额等奋勇标准,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四统一”要求,架构宜宾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6+N”标准体系,即围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四统一”形成“基础管理规范、权属管理规范、配置管理规范、使用管理规范、维修管理规范、处置管理规范”等标准,根据宜宾工作特点形成“测量规范、巡检考核规范、统计报告规范”等特色标准。通过制定制度、定额标准和规范,建立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实现流程化、均等化的服务保障机制。

(三)政企合作,推进办公用房建管结合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使用和处置等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合理有序地开放市场,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组织管理。在建设管理期间,积极推进代建制,通过专业代建,减少政府管理成本和非专业化导致的管理弊端。在使用管理阶段,因地制宜地调动使用单位主观能动性,以竞争方式开放物业等机关后勤服务市场,通过引入社会专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同时,根据党政机关办公房管理办法,会同国有企业等组织机构,积极探索空置办公用房使用权置换等措施,改变老旧办公用房空置和租用办公用房的局面,激活沉淀资产,盘活办公用房资源。

(四)信息公开,降低办公用房管理成本

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加强在探索构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管理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提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透明度,引入监督机制,清除阻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不利因素,而且有利于摸清办公用房家底,提高办公用房使用率,避免出现私自出借、改变功能甚至闲置等情况,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保障运行的基本功能,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现代化进程。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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