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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交警将依法集中处理涉案车36辆

2021/5/18 10:12:09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柯林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柯林) 5月17日,四川省广元市区内一家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工作人员在停车场清理因交通违法被公安交警部门扣留的36辆摩托车、汽车,为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依法集中处理车辆作好充分准备。

车被查扣三种情况下要遭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告三个月后车主不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将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理。”广元交警支队宣法科向勇科长介绍说,目前有几十辆因交通违法被该支队扣留的机动车,大都存放在市区停车场。 这些车辆被扣留的原因主要是:无牌照上路行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无驾驶证、无行驶证、车辆未年检、车辆无保险。

“交警都会在扣车手续上注明请车主、驾驶员在15天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向勇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自扣车当天起30天内,如果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一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二没有补办相应手续、三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将发布公告,要求车辆驾驶人、所有人在6个月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交予有资质的车辆回收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公告3个月后将依法处理

“因交通违法被暂扣的36辆机动车,我们即日起向社会公告,要求车主在三个月内接受处理,否则予以依法处理。”

在停车场内笔者看到,停车场内停放着被扣留的摩托车和10余辆汽车。许多车辆的轮胎已经瘪了,车身上满是厚厚的灰尘。

“仅仅是我们这里就停放了20多辆被交警部门扣留的摩托车,其中不少摩托车被扣留的时间还不到30天。”这家停车场负责人介绍说,车辆被扣留后,汽车被领回的比例相对较高,大概占八成以上;摩托车被领回的比例大概为四成。

“车辆领回一般都在扣留之后的30天内,超过30天以上就很少有车主来认领。”这位负责人说,场内有十多辆汽车已经被扣留一年多时间无人认领了,而长时间无人认领的车辆主要是套牌车、报废车或接近报废年限的车辆,从以往情况看,公告后的三个月内,很少有车主前来认领。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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