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5天罚款1000元!乐宜高速一男子无证驾驶被查
2021/3/22 11:53:3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王洪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王洪)
3月21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三大队在乐宜高速乐山北收费站开展“护旗2号”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陈某被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
当日11时15分许,五通桥警务责任区民警在乐山北收费站对川L****8小型轿车开展例行检查时,驾驶人还未进行寻找就称自己未带驾驶证。对其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言辞闪烁,刻意回避民警的询问,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在民警的开导教育下,驾驶人出示了身份证。经过公安网查询比对,民警发现陈某并未取得驾驶资格。经询问,陈某告诉民警,自己居住在乐山因在五通桥上班,为方便上下班买了车,现在正在考科目3。今天准备从乐山站上高速带家人去眉山游玩,认为自己驾驶技术已经过关,就自己开车,不曾想方向走返了,到了乐山北站,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准备掉头时却被高速交警逮住了。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三大队决定依法对陈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天及处罚金1000的处罚。
四川公安提醒未取得驾驶资格或即将取得驾驶资格的“准驾驶员”,在未取得到驾驶证的情况下切勿驾驶机动车,否则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机构也会因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对其车辆购买的保险拒赔,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