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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传销 ——四川巴中经侦支队

2020/5/15 10:30:1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张佳怡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张佳怡):“原始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爱心互助”,当看到这些字眼时,不要被眼前利益蛊惑。

保持冷静

警惕传销!!!

天上没有馅饼可掉,地下的陷阱更需要擦亮眼睛。小安带你认清传销危害,远离传销陷阱。

问题一:传销是不是分为合法传销和非法传销?

答:在我国传销都是非法的,传销就是“经济邪教”。之所以有“非法传销”这个说法,只不过是大家的一种语言习惯。

问题二:公安机关查处了传销骗局,入会的钱是否会返还?

答:不会。传销的三类人都已经构成了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聚敛的钱财都会被依法收缴。

问题三:如何鉴别传销?

答:只需做到“三不碰”:涉及入门费不碰、涉及拉人头不碰、涉及人头提成不碰,以上三种情况无论是以什么形式出现在你面前,它都是传销。

公安机关郑重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与民同心,为您守护!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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