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近日,一起因房屋中介服务引起的纠纷,在丽景街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张玉明的努力下得到化解。
2019年7月28日,马某欲购房屋通过房屋中介协助寻找合适房屋,在中介公司帮助下马某与韩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居间服务合同》,约定马某支付中介公司居间代理费18000元,并应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支付之日,马某向中介公司开具欠条承诺将于与韩某房屋面签当日付清。后因马某与韩某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马某拒绝履行《房屋居间服务合同》,双方争议不断,中介一方一纸诉状将马某告上兴庆区法院。
丽景街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张玉明在接到兴庆区法院诉前调解委托后,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了解事实情况。12月18日,在丽景街司法所调解室组织现场调解。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始终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张玉明耐心分析纠纷情况,向双方当事人普及《民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条款,并从双方诉求出发,依法据理提出调解意见。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同意支付中介费用一万元,中介公司撤销对马某诉讼。
调解员张玉明是一名退休老党员,一直热心公益,喜欢帮身边人排忧解难。退休后他积极投身调解行业当中,在兴庆区法院担任司法调解员,随后被兴庆区司法局接收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员短短两个多月,他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起。
2019年10月,经兴庆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兴庆区司法局接收兴庆区法院司法调解员17名并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至各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开展诉前人民调解和其它人民调解工作。这支队伍多为五老人员,退休前在工商、妇联、司法、教育等多行业领域工作,是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拉的出手”的人民调解队伍。
近年来,兴庆区司法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工作,从具备人熟地熟优势的老村支书、社区网格员到具有一定威望的五老人员,从素质较高的应届毕业生再到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逐步构建起了贴地气、跨年龄、知识化、专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网络体系,为提升工作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