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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强化国家赔偿产权司法保护

2019/10/2 17:54:1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近年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赔偿审判职能作用,在产权司法保护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平等保护被错判刑罚企业家人身权益,对于涉产权冤错刑事案件而宣告无罪的企业家,依法决定由承担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向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成都市双流县胡某申请某法院再审无罪赔偿一案,依法决定由该法院赔偿胡某人身自由赔偿金40余万元。

厘清民事、刑事交叉性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有效保护被错误刑事拘留企业家人身权益,及时决定由承担赔偿义务的检察、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如自贡市王某申请某检察院违法刑事拘留赔偿一案,依法决定由该检察院赔偿王某6千余元。

对因被错误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而遭受财产损失的经营企业,决定由实施侵犯财产权行为的司法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如泸州市天新公司申请某检察院违法追缴赔偿一案,依法决定该检察院赔偿天新公司190余万元。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舆论引导工作,拓展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一篇典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第二批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引导司法机关正确把握法律界限,鼓励企业家守法诚信经营。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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