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今天是: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法治聚焦当前位置:首页-法治聚焦

违规驾驶“刑”不“刑”?戳这里解锁答案

2021/12/3 10:03:41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杨舒

本网讯(徐庆涛 杨舒)

有人开车像骑马,在道路上肆意驰骋

有人开车像玩游戏,瞅准时机直切空位

道路上这些常见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

到底“刑”不“刑”?

让我们通过下面这个案例来一探究竟

赵某受雇于他人驾驶挂号车从事货物运输工作。2020年10月21日,在行至十天高速十堰至安康方向133KM+490m处时,赵某发现前方出现堵车情况,由于对前方的情况观察不周,采取措施不当,赵某驾驶的车辆与停放在超车道上的另一小型汽车发生追尾,致使该汽车与停放在前方的另一挂号车再次发生碰撞,造成小汽车驾驶员袁某及成员江某当场死亡,小汽车报废,其它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赵某驾驶的车辆制动系统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后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鉴于赵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

法官有话说

赵某的案例并非个例,随着经济能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置私家车辆,无论在繁华大街还是在乡间小道,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车多了”,这也使交通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例如网络上频频爆出的驾驶员因恶意超车、别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又如因醉酒驾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无证驾驶等原因造成的车祸惨案,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再一次为大家敲响了警钟:交通事故猛于虎,规范驾驶记心间!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引以为戒,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行车。(陕西省旬阳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监督举报邮箱:fzzglz@163.com 投稿邮箱:fzzglz2016@163.com
本网所发布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法治廉政网视"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常年法律顾问:策略律师事务所 法务联系:庞理鹏 执行主任律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 09595 号
京ICP备16061882号-3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 (2017)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