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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一男子酒后闹事还袭警被刑拘

2021/5/13 8:56:58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耿焕文

本网讯 近日,丹东一男子以身试法,在酒后无故踢踹出租车车门和司机后,拒不配合民警调查,还在民警执法过程中脚踹辅警、打民警脸部,十分嚣张。

5月4日21时许,59岁的男子倪某饮酒后无故对街边一辆出租车副驾驶侧车门狠踹一脚,出租车司机与其理论时,倪某又对出租车司机腰部踹了一脚。当时,正在附近巡逻的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看到民警赶来,倪某没有停止违法行为,反而朝着协助民警控制的辅警腹部踹了一脚。随后,倪某被带至珍珠路派出所约束醒酒。

就在巡特警大队与派出所民警交接过程中,倪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起身上前朝着辅警左大腿踹上一脚,又用手打了派出所民警左侧面部一巴掌,而后,涉嫌袭警的倪某被民警控制。

案发后,分局党委将该案交由太平派出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对倪某约束至酒醒后,民警依法立案对其进行了讯问,在审讯室里,倪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经依法侦查,犯罪嫌疑人倪某袭警的犯罪事实确凿。

5月5日,犯罪嫌疑人倪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普法时间: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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